交易所 | 产品 | 申请材料 | 申请期限 | 备注 |
中金所 | 股指 |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表》(股指期货) 2、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资产估值表+股票账户开户证明 3、身份证明文件 4、额度使用情况 | - | 1、自申请之日起近一年内有使用套保额度的需提交,未使用或已提交过的无需提交; 2、有效期为12个月,届满再申请需在到期日前十个交易日之前申请 |
国债 |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表》(国债期货) 2、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 3、资产持有情况汇总表+现货账户开立证明 4、身份证明文件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已申请产品额度的可自动获批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取值为min(交割月份之前两个交易日结算后该合约的持仓数量,600手); |
上期所 | 一般月份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证明企业现货经营规模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3、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的数量);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1、fu应当在该套保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 2、除fu外其他品种在该套保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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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交割月份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证明企业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3、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的数量);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1、fu应当在该套保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四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2、除fu外其他品种在该套保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 1、全年各合约月份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累计不超过其当年生产能力、当年生产计划或者上一年度该商品经营数量 2、一般月份在临近交割月时可转换为临近交割月份额度,取值min(已申请一般月份额度,限仓额度) |
大商所 | 套保交易资格 | 1、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1、套期保值持仓量和投机持仓量合计不得超过交易所确定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
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 1、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2、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截止日为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 焦炭、焦煤、纤维板、胶合板、鸡蛋、乙二醇、粳米、苯乙烯品种不参与一般月份额度转交割月份额度 |
申请增加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 1、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2、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 3、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截止日为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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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 | 一般月份 | 1、《郑州商品交易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企业近两年的现货经营业绩; 4、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交割或平仓的数量);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在套期保值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5个日历日之前的交易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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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交割月份 | 1、《郑州商品交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企业性质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1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及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 3.2加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加工订单、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及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 3.3贸易及其他企业: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买入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购销计划(合同)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在套期保值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二个月第20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之间的交易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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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 | 一般月份 | 1、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合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上一年度现货经营业绩或者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现货经营计划,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相对应的购销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5、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 6、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申请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7、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1、原油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挂牌至交割月份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2、20号胶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挂牌至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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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交割月份 | 1、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合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证明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年或者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与申请额度相对应的现货仓单、加工订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或者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 4、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申请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5、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1、原油:在该合约交割月份前第四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2、20号胶:在该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 一般月份在临近交割月时可转换为临近交割月份额度,取值min(已申请一般月份额度,限仓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