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调整交易所保证金的通知
2020-03-16

     上海期货交易所:

       白银除2011合约外出现停板,交易所保证金调整至0.12%,公司保证金调整至20%(ag2003合约交易所保证金为20%不动);

       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纸浆、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上海能源交易中心:

       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遇临近交割月合约及交易所上浮保证金的合约,公司将按照交易所增加的比例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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